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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三部门激辩新医改:药价到底谁说了算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下达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通知指出,一些临床价值高、价格低廉的药物不再受抗菌药物品种数限制。静脉输液使用率等被列入抗菌药物管理评价指标,鼓励各地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方式。

根据通知,医疗机构在计算本院抗菌药物品种数时,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甲噁唑与甲氧苄啶,SMZ/TMP)、呋喃妥因、青霉素G、苄星青霉素、5-氟胞嘧啶可不计在内。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人员解释说,2011年以来,国家对各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数进行了严格限制,有效促进了医院抗菌药物处方集的结构优化和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有很高临床价值、价格低廉、无商业促销的老品种,被剔除出大多数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供应目录。为此,根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和专家建议,在维持抗菌药物品种数限制的同时,不再将上述老品种药物计算在品种数内。

记者了解到,与通知同时下发的评价指标提出了一些新的管理指标,如静脉输液使用率、静脉输液人均使用袋数、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选择合理率等,并要求医疗机构对这些指标进行统计和管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对今年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后,于下一年度明确指标要求。

通知鼓励各地借鉴“负面清单”进行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但具体操作方式需要各地摸索和制定。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说,近年来,安徽等地通过制定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清单”,对滥用抗菌药物进行管理的做法值得肯定。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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